2025年7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中国人寿(6016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县支公司龙港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晋发〔2025〕235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县支公司龙港镇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沁水县支公司龙港镇营销服务部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晋城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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